合同内容变更是否招标【蓝采和采购网】

发布日期 :2016-01-29 10:59 编号:3575470 发布IP:1.192.16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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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问:
  一市政项目,含有道路和桥梁,另有一处过河圆管涵,中标价约3000万。现因防洪考虑,圆管涵变更为桥梁,造价约为600万,合同中的其他工程已完成,请问这里的桥梁是由原施工单位做还是另行
招标?

回答:
  个人认为应当在妥善处理前一个中标合同以后,把桥梁工程单独发包。
理由:1.由于合同中的其他内容已经完成,而该桥梁工程并非属于“需要由施工单位承接,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的项目。
2.原招标项目中的招标内容已经变化,变化后的桥梁工程,没有经过投标竞争,故应当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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