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 500 万无票支出,要实现税负 2% 左右,可通过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利用核定征收政策来解决。具体如下:
注册个体户:劳务公司可以让包工头或相关人员在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如 “XX 劳务服务部”。个体户无需实际办公,可异地注册,注册流程简便,且注销方便,适合短期业务安排。
业务分包:劳务公司将无票支出的业务合理分流给个体户,与个体户签订服务合同,由个体户开具发票给劳务公司。
核定征收纳税:个体户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综合税率极低。增值税征收率为 1%,个人所得税核定税率为 0.5%-1%,附加税为增值税的 6%,即 0.06%,综合税率仅约 1.56%。以 500 万无票支出为例,个体户需缴纳的增值税为 500÷(1+1%)×1%≈4.95 万元,个人所得税为 500×1% = 5 万元,附加税为 4.95×6%≈0.3 万元,总共缴纳的税费约为 4.95+5+0.3=10.25 万元,税负率约为 2%,相比无票支出需全额缴纳 25% 的企业所得税,大幅降低了税负。
不过,在操作过程中,劳务公司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避免虚开发票风险,合理拆分业务,不能将所有利润转移至个体户,需符合商业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