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时需提交的材料

发布日期 :2015-09-09 17:23 编号:3128926 发布IP:120.197.41.246
供货厂家
广州市奥咨达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张 峰(先生)
电话
020-62316262
询价邮件
yq.hu@osmundacn.com
区域
广州商务服务
地址
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6号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二期研发楼8-9楼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3128926.htm
奥咨达医疗器械技术服务集团——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汕头
  (一)申请表.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
  包括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
  (三)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情形的,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属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提交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原件;.
  (四)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
  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注册受理前1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执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
  (五)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六)产品质量跟踪报告:.
  由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在中国医疗单位使用后的质量跟踪报告,应当包括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说明;.
  (七)医疗器械说明书;.
  (八)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对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1、药监局认可的、在有效期之内的体系考核报告;.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或者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已经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提交实施细则检查验收报告;.
  (九)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以上就是我分享的内容,不知道大家时候明白呢?不清楚也不要紧的可以登陆我们奥咨达的网站详细咨询的。
客服QQ:188076175
全国服务热线:400-6768632、0755-86508396
传 真:0755-22678025
联系人:张先生
手 机 18902482776
邮 编:518040
邮 箱:xmxc@osmundacn.com
官 网:http://www.osmundacn.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车公庙大庆大厦32B、32C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包装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咨询医疗器械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代理家用医疗器械
 
相关医疗器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