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背景和办理条件

发布日期 :2023-12-14 08:11 编号:12774511 发布IP:120.196.1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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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背景。

  1. 美国等西方国家试图将劳工标准纳入WTO框架体系,但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抵制。

  劳工标准问题一直是国际劳工组织(ILO)的议题。1993年,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马拉喀什会议上,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在国际贸易规则中设置“社会条款”,将贸易与劳工标准联系起来。其主要目的是利用政治标准来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反对而失败。1996年12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上,美国等试图在世贸组织内设立社会条款工作组,再次遭到发展中国家和国际雇主组织的强烈反对。1999年11月,美国正式向世贸组织提交提案,提议在西雅图会议上成立“贸易与劳工”工作组。

  2. 贸易保护主义导致了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诞生。宁波长荣制衣有限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广东中认.jpg

  随着发展中国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廉价劳动密集型产品大量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将对发达国家产生冲击。相关利益集团呼吁贸易保护主义。为了保护和减轻政治压力,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批评越来越多。

  1997年,美国经济优先认证委员会(CEPAA)成立,积极关注劳动条件。虽然后来更名为社会责任国际,但其实际运作条件与CEPAA相同。该机构设计了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和认证体系,同时增加了一些国际人权专家认为对社会审计非常重要的因素。SAI咨询委员会有28名成员,其中14名来自美国,其中一名是SAI主席,只有一名成员来自亚太地区。然而,28个州中只有22个州有投票权(6个州只有在正式成员缺席的情况下才有投票权),而美国全部14个州都有投票权,占比近2/3。克林顿政府对SAI表示了极大的支持,并要求与美国签订合同的供应公司尽可能满足SA8000的要求。

  负责实施本标准规定的任何组织或企业整体,包括公司的所有雇员(即董事、执行人员、经理、监事和非管理人员,无论是直接雇用的、合同雇用的还是以其他方式代表公司的)。

  2. 供应商/分包商定义:

  向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实体,构成公司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或用于生产该公司生产的商品或服务。

  3. 下级供货商的定义:。

  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实体,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构成供应商或公司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或用于生产供应商或公司生产的商品或服务。

  

4. 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补救行动定义:。

  对SA8000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工人或前雇员采取补救行动。

  5. 纠正措施的定义:。

  实施系统性改进或解决措施,以确保及时和持续地纠正不合格。

  6. 利益集团的定义:。1.jpg

  与公司的社会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7. 儿童的定义:。

  十五岁以下者。当地法律规定低劳动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高于十五周岁的,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规定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岁,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8条对发展中国家的例外,则以较低的年龄为准。

  8. 青年工人的定义:。

  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未满18岁的工人。

  9. 童工定义:。

  任何未满上述儿童年龄的人从事的劳动,但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建议书第146条规定的除外。

  10. 强迫劳动的定义:。

  非自愿的工作或服务,或作为偿还债务的手段的工作或服务,任何人在任何处罚威胁下从中被榨取。

  11. 救助儿童会的定义:。

  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以确保前童工和被解雇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

  12. 在家工作者的定义:。

  根据直接或间接合同为不在公司所在地的公司工作的人员。提供雇主定义的产品或服务,并有偿从事工作的人,无论谁提供设备、原材料或其他供应品。

 

 四。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条例。

  1. 童工。4.jpg

  1.1 公司不可雇用童工或支持雇用童工的行为。

  1.2如发现使用童工,公司应建立、记录、并保留旨在挽救童工的政策和程序,并将这些政策和程序有效地传达给员工和其他利益集团,并应提供足够的支持,促进童工接受学校教育,直到他们超过儿童年龄。

  1.3 公司应该建立、纪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条所涉及的旨在推广儿童教育和青少年工人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团体有效传达.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措施来保证在上课时间内不雇用童工或青少年工人,而且童工和青少年工人的每日交通(来回工作地点和学校)、上学和工作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十小时。

  1.4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工作场所内外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环境中。

  2. 强迫劳动。

  2.1公司不得雇用或支持雇用强迫劳动,也不得要求雇用强迫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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