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地震安全性评价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13 15:58 编号:3333444 发布IP:113.226.1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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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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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地震安全性评价公司
辽宁中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营土地复垦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1.4现状评估
鞍山市是地震多发区,曾发生过两次破坏性地震(1975年海城7.3级地震和
1999年岫岩5.4级地震),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鞍山地区的地质
构造比较复杂,存在发生5—6级中强地震的危险,局部地区有发生6级以上破
坏性地震的可能。
1.5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及相邻市发生(对鞍山产生重大影响)的一般、较大、
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第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
第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鼓励、扶持有关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科技水平。
第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资质
第六条 国家对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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