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项目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辽宁中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营土地复垦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视灾情与震情确定
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4)协调鞍山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必要时,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
措施的建议;
(6)视灾情向省政府提出救援请求;
(7)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重大事项的决策。
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地震局及有关部门,组成市抗震救灾
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2.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第4.3条规定:
下列工程或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
地震安全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