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分类管理方面问题

发布日期 :2015-07-13 14:13 编号:2940703 发布IP:183.63.135.10
供货厂家
广州市奥咨达医疗器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张 峰(先生)
电话
020-62316262
询价邮件
yq.hu@osmundacn.com
区域
广州商务服务
地址
广州大学城青蓝街26号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二期研发楼8-9楼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2940703.htm
奥咨达医疗器械技术服务集团——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惠州、中山、汕头
  第四条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医疗器械进口单位的管理水平、诚信度、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等级、质量状况和进口规模,对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具体分为三类。
  医疗器械进口单位可以根据条件自愿提出分类管理申请。
  第五条一类进口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严格遵守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诚信度高,连续5年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口报检、进货验收、仓储保管、质量跟踪和缺陷报告等制度;
  (三)具有2名以上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熟悉相关产品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结构,了解我国对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
  (四)代理或者经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当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代理或者经营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信誉良好,2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退货、索赔或者其他事故等;
  (六)连续从事医疗器械进口业务不少于6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近2年每年进口批次不少于30批;
  (八)收集并保存有关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专项规定,建立和保存比较完善的进口医疗器械资料档案,保存期不少于10年;
  (九)具备与其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十)具备与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范围与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
  第六条二类进口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严格遵守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诚信度较高,连续3年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口报检、进货验收、仓储保管、质量跟踪和缺陷报告等制度;
  (三)具有1名以上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熟悉相关产品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结构,了解我国对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的人员;
  (四)代理或者经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当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代理或者经营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信誉良好,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责任方面的退货、索赔或者其他事故等;
  (六)连续从事医疗器械进口业务不少于3年,并能提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包装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注册咨询医疗器械咨询医疗器械注册代理家用医疗器械
 
相关医疗器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