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变更要求
1、保安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等事项发生变更,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保安公司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工商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2、保安服务企业终止,应当自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保安服务企业因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销,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应当在清算结束并完成注销登记后,方可申请成立新企业。
变更要求:保安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所需资料如下
1、新成立保安公司的,提供:
2、原保安公司已注销的,提供:
3、其他: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如为代理人,则还需携带代理人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含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或其他相关文件;
(5)法律意见书
(6)申请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