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物商店的审批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设立文物商店需要提交一系列的审批材料。以下是必须提供的文件清单:
1. 请示性文件: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申请时,还需提交古玩旧货市场内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的商户清单。
2. 房屋产权证或者租赁合同: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证明场所的合法使用权。
3. 营业执照:古玩旧货市场主办单位申请时,还需提交清单内商户的营业执照。
4. 5名文物相关人员证明文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关文物相关知识。
5. 5名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和承诺书:提供相关人员的聘用合同和承诺书,以确保有足够的相关力量从事文物商店的运营和管理。
6. 告知承诺书: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文物安全,并确保文物商店的合法运营。
此外,申请设立文物商店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注册资本:具备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 人员条件:拥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相关技术职务的人员。
3. 场所条件:拥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以确保文物的安全保存和展示。
4. 法律条件:满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申请设立文物商店所需的审批材料和条件要求。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并确保满足所有条件,以获得设立文物商店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