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长沙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的节目类型、经营范围等。
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提供申请人拟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详细计划,包括节目内容、节目形式、节目时长等。
提供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如果申请人是机构,还需提供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保护批准文件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长沙当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申请人备齐资料后,向当地文化广电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受理: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登记,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受理后,区一级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省文化广电行政部门复核审批,作出通过或不予通过决定。
颁证:审查通过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必须是公司(个体做不了)。
公司不能有外商投资。
经营范围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有3名影视相关专业的人员(需要毕业证、身份证、简历等)。
要有实际的办公场地,要与注册地址一致。
以上就是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一般步骤和条件,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