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经具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情况说明。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清单及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入职时间,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或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