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11-17 08:33 编号:11962516 发布IP:144.0.143.218
供货厂家
北京盛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4年] 级别:4  
品牌
CTD蓄电池
规格
350*176*166
电压
12V
容量
65AH
报价
电议
起订
2 个
库存
165930 个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杜菲(女士)销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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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北京昌平铅酸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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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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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CTD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试验周期有何规定?    

CTD蓄电池核对性放电试验检查应严格按照《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0)的要求进行,并注意以下要求:(1)一组CTD蓄电池,变电所中只有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组电池,不能退出运行,也不能做全核对性放电时,允许用10A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或30,进行半核对性放电试验;若有备用CTD蓄电池组作临时代用,该组蓄电池可作全核对性放电。(2)两组CTD蓄电池,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CTD蓄电池池,可先对其中一组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CTD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上,可认定为此组蓄电池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安排更换。(3)CTD蓄电池池核对性放电周期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蓄电池组,必须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以后运行第1年、每隔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运行了6年以后的CTD蓄电池池,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电池网从获悉,为促进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进步,保障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标委开展了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

该标准编制说明显示,近年来,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纯电动乘用车技术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12年制定发布的GB/T 28382-201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中部分技术条款,如高车速、续驶里程,电动汽车电池系统要求等,存在不适应新技术发展等问题。为促进技术进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对GB/T 28382-2012进行适应性修订。

与此同时,我国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市场快速增长,企业投资和数量迅速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00家左右规模以上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产能超过200万辆,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南、河北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福建等地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广义上属于纯电动乘用车,但其具有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等自身特点,市场调研发现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引发多起交通安全事故,部分产品不符合制动、车身强度、碰撞等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2015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原质检总局、科技部等五部门向国务院联合呈报了《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四轮低速电动车治理总体思路,明确了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措施要求,以引导产业CTD蓄电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型升级、规范发展。2018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五部门下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并持续督促地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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