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公众可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二)特许人的备案时间。
(三)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特许人委托他人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明书、指定承办人身份证,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