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办理转让吗?(上)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16 编号:12853622 发布IP:183.13.2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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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偶尔听到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转让的消息,请问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转让?转让是否违法?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属于国家限制销售的物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权。由于对成品油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发证程序和条件的严格把关,在当前的危险化学品市场上,成品油危险化学品许可证非法转让的情况屡见不鲜,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转让的性质: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转让实际上是危险化学品经营权的转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权由申请人依法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该权利只能归申请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申请人的名义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以外,不得转让。因此,危险化学品经营者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非法转让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已构成非法转让营业执照。《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营业执照,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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