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后产生的影响

发布日期 :2023-12-20 01:58 编号:12999429 发布IP:116.234.9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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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2、纳税信用级别降低。

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


3、对外进行公告。

税务机关会对非正常户开展定期公告。


4、出口退税受限。

出口企业购进货物的供货纳税人有属于办理税务登记2年内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年内注销税务登记,且符合文件规定条件比例的,自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在24个月内出口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5、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新开企业受限。

税务机关会对非正常户开展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为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限量供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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