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登记和设立指南:
一、登记步骤
在设立分公司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公司。
二、设立要求
设立分公司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权力机构作出决议。选定分公司住所并取得使用权。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三、注册所需材料
注册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核准的公司名称;总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加盖工商局公章;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四、名称和基本要求
分公司名称需符合xx市的规定,例如“xx市xx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分公司无需注册资本,非独立法人,所有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可自行申请购票、开票业务,单独建立帐套,税后利润上划总公司。流转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上海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比例分别在上海和深圳缴纳,并由总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这就是关于分公司登记和设立的详细指南,如有你想设立分公司,不妨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