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H股上市公司申请外资ICP证相关事项分析

发布日期 :2023-11-22 23:10 编号:12374538 发布IP:123.116.1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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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证根据申请人股东追溯后是否含有外资成分的不同,分为内资ICP证与外资ICP证。由于H股为外资股,纯内资公司如拟以H股的形式境外上市,对于ICP证的处理,在上市前一般有两种方式,(1)注销内资ICP证;(2)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人后,申请外资ICP证,进而申请H股上市。



外资股比要求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终不得超过50%。另根据《负面清单》的规定,电信公司: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50%(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


外方主要投资者的要求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z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审批服务指南》指出,(1)申请人应通过文字表述的形式,详细描述外方主要投资者(或其一级母子公司)前期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若外方主要投资者(或其一级母子公司)前期取得许可、备案或经营知m网站、APP,可一并写入并提供截图或相关文件;若该外方主要投资者(或其一级母子公司)所在当地有电信业务的准入资质,则可附当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准入许可证明,若当地无准入限制则不需提交。(3)若提供外方主要投资者一级子公司的运营经验,需同时提交母子公司关系证明文件,如该子公司为境内企业,需提供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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