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德语MSDS和英文MSDS有何区别?
A:德语版需符合德国GefStoffV法规,包含特有安全标识;英文版仅需符合GHS标准。德语版不可直接翻译英文版,需独立编写。
Q:自主编写德语MSDS的风险是什么?
A:非专业团队易遗漏德国特有要求(如Gefahrstoffkennzeichnung),导致产品被拒或罚款。
Q:德语MSDS的有效期是多久?
A:通常3年,但需根据法规变化(如CLP修订)或产品配方调整及时更新。
适用法规
欧盟REACH法规: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必须提供SDS(德语称“Sicherheitsdatenblatt”),内容需符合GHS标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德国GefStoffV法规:德国对化学品安全有额外要求,MSDS必须使用德语,且需包含德国特有的安全标识(如Gefahrstoffkennzeichnung)。
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要求MSDS中的危害分类与标签与GHS一致。
语言要求
必须使用德语:德国不接受其他语言的MSDS,即使产品附带英文版,德语版也必须独立存在。
术语准确性:需使用德国化学工业协会(VCI)或德国联邦环境署(UBA)推荐的术语,避免直译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