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SDS的内容与要求:
欧盟CLP版本基于法规:欧盟SDS基于REACH和CLP 法规制定,与GHS是一致的,但根据欧盟法规(EU)2020/878,也有其独特的内容要求。
结构:与GHS推荐的结构一致,包含16个部分。
更新要求:如有新的安全信息或改变,需更新SDS。
REACH法规:SDS还需满足REACH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对于高度关注的物质(SVHCs)和附录XVII列出的受限制物质。
(一) REACH法规(EC NO.1907/2006)
当产品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产品供应商需编辑SDS,沿供应链往下向进口商、下游用户和分销商传递:
1、当物质或配制品根据67/548/EEC或1999/45/EC指令被分类为危险品,或者,配制品虽没有被分类为危险品,但是其中含有一定比例的高
关注度物质(SVHC*)或其他危险组分;
2、根据REACH法规附件13的标准,物质为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PBT)或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
3、物质由于上述条件之外的原因,被确定为SVHC限制物质;
(二)CLP法规(EC NO.1272/2008)
CLP法规,中文名《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生效。法规规定,2010年12月1日之后,物质必须按照
CLP进行分类,那么产品和物质的SDS必须包含CLP的分类和标签,且保留67/548/EEC附件1中的分类信息(第2部分)。2015年6月1日起
进入欧盟市场的化学品混合物(配制品)的危害分类全面实施CLP标准,老的化学品分类指令将陆续被废除。

欧盟SDS的使用场景:
1.出口报关:在出口货物时,需要提供欧盟SDS以便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许可。
2.危险化学品登记和许可: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和使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获得许可,欧盟SDS是必需的文档之一。
3.企业客户需求:当企业需要了解某种化学品的详细信息时,欧盟SDS提供了必要的理化特性和健康危害信息,满足企业的需求。
4.船公司订舱: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船公司会要求提供欧盟SDS以确保安全。
5.海陆空运输:无论是通过海运、陆运还是空运,欧盟SDS都是必需的,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SDS/MSDS报告是化学品安全信息的重要证明,有助于确保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