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满足哪些要求?开展无人机商业活动时需办吗?需准备哪些资料?
浙江企业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并在开展无人机商业活动时申请该证书:
企业资质: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建立健全的无人机运营管理制度。
至少配备一名具有无人机飞行经验的飞行员,且该飞行员需持有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申请材料:
手册: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手册。
无人机购买或租赁合同。
操控员劳动合同。
运营性质说明文件。
运风险评估报告。
符合性声明。
特殊经营种类材料(如有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外商投资相关声明文件(如涉及)。

申请流程:
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单位账号。
进入“运营许可”模块,点击“初始合格审定申请”。
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运营信息、无人机型号、风险评估等。
上传所有必需的附件材料。
填写运营规范(开放类无需填写)。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查。
审查通过后,在系统内领取证书。
法律要求:
未取得运营合格证的企业不得从事无人机商业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包括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运营合格证。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一次性提交成功,同时在审查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