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许可证详解及办理指南
一、ICP许可证的定义与适用范围
ICP许可证全称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License),是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用户提供有偿信息服务时必须取得的官方资质认证。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批发放,是经营性互联网企业合法运营的必要条件。
主要适用范围包括:
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进行有偿信息下载的服务
为用户提供网站设计、图片设计、动画设计、视频设计等有偿服务
应用商店、门户网站及搜索引擎服务
信息社区平台和社交媒体网站
电子商务平台(含在线支付功能)
在线教育平台及知识付费服务
客户端安全软件及微信小程序等移动应用

二、ICP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基本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外资占比需小于50%)
注册资本应达到或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认缴制即可)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公司及主要负责人无电信业务经营失信记录
人员要求:
至少3名员工连续缴纳1个月社保(部分省份要求3个月)
其中至少1名员工需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资质
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专业团队
技术要求:
网站需完成ICP备案,备案主体与申请企业一致
域名所有权归属申请公司,且有效期建议≥6个月
服务器需部署在中国境内,并与持证IDC服务商签订托管协议
三、ICP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类别 具体要求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图(追溯至自然人)
人员材料 3名员工近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人员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如计算机专业学历证书)
网站材料 域名注册证书(有效期≥6个月)
服务器托管协议及IDC/ISP服务商资质证明
网站功能说明文档(含收费模式说明)
合规文件 网站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说明
用户隐私保护方案
内容审核制度(模板可参考工信部官网)
四、ICP许可证办理流程(以北京为例)
核名预审
登录工信部官网提交3个备选网站名称(避免重名),建议使用简洁易记的名称。
材料准备
将所有申请材料扫描为PDF格式(单个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