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新办 特种设备许可证 TSG证书办理
辽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办理
一、办理范围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在辽宁地区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法律依据包括: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优化审批流程)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
申请人向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需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四份),并附以下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质量手册、设备图纸、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如焊工证、无损检测资格证)。
2、材料审查
监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符合要求则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现场核查
审查通过后,由鉴定评审机构组织现场核查,重点检查:
生产设备、检测设施及车间布局;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如ISO9001认证);
特种设备生产工艺及安全管理制度。
4、审批发证
现场核查通过后,监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4年或5年(具体以证书注明为准)。
三、办理时限
时限:全程办理时间为1-3个月,其中审批时限已压缩至25个工作日(原3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许可证管理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需申请换证,逾期未换证视为无证经营,将面临处罚。
许可证信息变更(如地址、法人)需及时向监管部门申报。
2、合规要求
生产企业需持续满足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接受“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若发生行政处罚、质量安全事故,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