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条件
名称规范
名称需体现科研方向,格式为“北京+字号+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中心”,禁用敏感词汇(如“协”字),需准备3-5个备选名称通过核名审核13。
注册资本
根据研究院类型不同,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普通研究院:不低于100万元(可认缴)15。
民办非营利研究院:需实缴验资,具体金额根据业务规模和政策调整25。
集体所有制研究院:需实收资本验证4。
注册地址
需提供商用地址(非住宅),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实验室/办公场所需满足科研需求13。
二、主体资质要求
法人及股东
法人需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征信良好16。
股东要求:
民办非营利:需董事会成员6人(含2名北京户籍人员及2名相关领域教授)25。
普通合伙:至少2名自然人股东,自然人出资占比需超过51%48。
集体所有制:至少2名股东(法人或自然人)4。
团队配置
需具备科研团队,专职研究人员需提供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资质证明25。
三、材料及研究方向
核心材料
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注册资金证明、经营场所证明16。
民办非营利研究院:需提交可行性报告、行业主管单位审批文件、组织章程等25。
研究方向
需明确研究方向(如科技、信息、材料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具备前瞻性和实用性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