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进口批文/固体废物环保证资料清单代理

发布日期 :2017-11-03 10:03 编号:3020602 发布IP:115.199.19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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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环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认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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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进口合同中应当订明以下条款:1.有关进口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价格和质量要求;2.有关进口固体废物必须符合我国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以及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固体废物退运责任的规定;3.有关不得将所进口固体废物弃货以及不得转让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规定。)
b.贸易方式
申请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者所处出口加工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证明。
5.企业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必要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登记表)及其批准文件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需要进口固体废物试生产的企业,应当提供试生产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6.申请表填报的生产场地的照片及其文字说明
包括厂区入口及厂牌、厂区概览、原料和成品贮存场地、加工利用场地)、设施、设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彩色照片及文字说明。
7.企业环保制度和措施
(1)有关经营情况记录簿样本;
(2)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文本(包括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指标和频率,以及应急监测预案);
(3)有关环境保护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的规章制度;
(4)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材料等;
(5)相关防止进口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8.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
(1)申请自动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表;
(2)申请限制进口类
提交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加工利用企业监督管理情况及初审意见表
(3)无论申请自动类还是限制类,均需提交6个月以内的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报告;
(4)如果污水、不可利用废物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合同和被委托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9.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提供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尚未进行评估验收,则提供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向递交的评估验收申请及回执的复印件。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非首次申请的,只需提交1、2、4、8项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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