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OSHA要求的MSDS:
第一项:制造商和联系方法
第二项:危险化学品组分
第三项:理化特性
第四项:燃烧与爆炸数据
第五项:反应活性数据
第六项:健康危害数据
第七项:安全操作和使用方法
第八项:防护方法
MSDS 全称(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直译为(材料安全数据一览表)通常的说法为(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刺激性,毒性,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国际上主要国家执行的MSDS法规标准如下:
a) 联合国版: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b) 欧盟版:欧盟REACH法规和CLP法规;
c) 中国版:中国GB/T 16483-2008、GB/T 17519-2013以及GB30000.X-2013系列标准;
d) 日本版:日本JIZ Z 7253:2012标准;
e) 美国版:美国HCS-2012标准。
f) 加拿大版:加拿大Hazardous Product Regulation 2015版(HPR法规);
g) 新西兰版:新西兰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New Organisms Act 1996(HSNO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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