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检验报告使馆加签

发布日期 :2015-10-23 16:39 编号:3259535 发布IP:61.141.11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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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出口贸易越来越频繁的今天,商机无限,壁垒也增多,领事认证文件现已成为许多国家通关必须提交的商业单据。鉴于此,近期外交部和驻华使领馆对商业文件、贸易单据认证要求做了更加规范的调整,制定了新的规定。新的规定要求企业提交的商业文件、贸易单据上的公司印章、签章必须要清楚,不清楚、不完整的,必须更换;尽量避免认证商业文件、贸易单据、文件上的签字出具公证处的公证书。企业在提交文件时如能做到规范,便可节省认证时间,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改单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A、办理领事认证用的文书为何必须附相关译文?
因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是要送国外使用的,如只有中文,外方看不懂,自然不会接受。因此,在办理公证或商业文书时,必须附上拟送往使用国家要求的语种的译文。
B、是否可以申办一式多份文书的领事认证?
  可以。当事人可根据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相应份数的涉外公证或商业文书(均为原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
C、为什么有些国家要求文书一式两(多)份?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驻华使馆规定,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认证。所以,向上述外国驻华使馆申办领事认证时,应按其要求准备一式两(多)份的文书(均为原件),并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领事认证。
D、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认证?
  同一货物的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是由文书使用国决定的。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认证,则应按对方的要求办理。在办理领事认证前,有关票据的副本上也应加盖出证机关的印章。
E、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等食品有何特殊要求?
针对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出口证书。上述证明应加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印章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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