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国家对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发布日期 :2015-08-26 14:44 编号:3084237 发布IP:125.120.5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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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关乎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9月1日起,灭火器等15种消防产品正式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至此,已有16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认证。
  根据认证规定,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的消防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厦门检验检疫局自9月1日起将对消防产品实施入境验证,没有获得认证的消防产品将被拒之于国门之外。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我国已于2003年起对部分产品实施强制认证。截止目前已有20大类158种产品列入实施强制认证产品范围。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消费者,关注9月1日后身边更换的消防产品,如楼道的灭火器、安全通道指示灯等等是否带有认证标志。(检测认证:浙江方圆嘉业)
  相关料:资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部分消防产品目录
  消防车、火灾报警产品、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消防装备产品、消防水带、灭火剂、灭火器、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喷水灭火产品、泡沫灭火设备产品、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干粉灭火设备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避难逃生产品、消防通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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