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纺织品、革制品、有布制或皮质玩具
限值标准:单一偶氮芳香胺的浓度不能超过30ppm
测试范围: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有直接长期接触的纺织品和皮制品
新增的偶氮染料不得投放市场或作为浓度高于0.%的物质或制剂成分用于纺织品或皮革制品
控制方法:禁止从第三国进口
检测标准:
1. 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检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种偶氮染料;
2. EN14362—1:2003 纺织品—检验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芳香胺—第一部分:在无需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3. EN14362—2:2003 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芳香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