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SIQ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 :2014-12-23 10:39 编号:2430447 发布IP:122.233.187.243
供货厂家
杭州环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报价
10.00元/个
联系人
杨经理(先生)
电话
13699826830
手机
13699826830
询价邮件
http://www.ccicaqsiq.com/
区域
深圳商务服务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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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2430447.htm

15.已获得注册登记证书的国外供货商,应如何申请装运前检验?请告知装运前检验机构的联系方式。 
杭州环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代理注册废物原料进口资质;
宋经理 手机:15088680779 座机:0571-28972605
E-mail:scrap@aqsiqgov.com QQ1545507518
Skype:huanjian40
MSN:hjfw@outlook.com
主要业务:
1.进口棉花境外供货商注册AQSIQ注册、延期,可先拿证再付款;
2.境外供货商AQSIQ证书注册、延期;
3.国内收货人登记证注册、延期;
4.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注册。
PS:注册资料样板可邮件索取,也可电话咨询详谈;
郑重承诺百分百拿证!
答:自2007年9月1日起,对装货地或发运地为日本等48个国家和地区的废物原料,国外供货商应向相应的授权装运前检验机构申请装运前检验。装运前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及联系方式请查阅《关于明确授权的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业务范围和区域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112号)及《关于指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南美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为中国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40号)。
16.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变更注册登记内容应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国外供货商地址、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国外供货商需要提供变化前后的经公证的官方文件。
17.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是否可以申请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国外供货商能否在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的决定后再次提交申请?
答: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已注册登记国外供货商可以申请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国外供货商可在国家质检总局做出不予增加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的决定后再次提交申请。目前尚未有国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废物原料(橡胶废料、矿产品废料、皮革废料、硅废料等)暂不受理注册登记申请和增加注册登记种类的申请。一旦相关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发布实施即可申请。
18.国外供货商应如何办理注册登记证书的延续手续? 
答:国外供货商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90-180日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延续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延续或变更申请均需先登录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系统递交电子申请,随后邮寄书面材料。
19.国外供货商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变更、延续注册登记资格? 
答:可以。国外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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