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药材报关所需单证
1、卫生证
2、中英文标签以及标签翻译件
3、成分分析报告
4、箱单、发票、合同、提单
进口药品药材中文签标必须注明项:
品名、原产国、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国内经销商信息等。
报验单位应当填写《进口药品报验单》,需要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医疗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装箱单发票、购货合同、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样式的全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填写《进口药品报价单》
2.审查上述证件。审查合格后,口岸药监局向口岸药检所发出《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同时向海关发出《进口药品抽样通知书》
3.抽样检查合格后在通关单上注明抽样检查
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转口的进口药品,需要同时提交从原产地到各转口地的全部购货合同、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