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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发热量仪器测定可燃物质的发热量,是将一定量的试样置于密封的氧弹中,在充足的氧气条件下,令试样完全燃烧,燃烧所放出的热量被氧弹及其周围的一定量的水(内筒水)吸收,水的温升与试样燃烧释放的热量成正比。在规定的条件下预先标定出量热仪的热容量,要测定发热量时,只要严格按照标定热容量的条件进行测定,根据试样燃烧后内筒水的温升值,就可计算出试样的发热量。 恒温式量热系统中,由于外筒水温度随室内温度的变化而变化,且内筒与外筒之间实际存在着热交换,这些热交换就需要通过适当的模式加以校正;这正是标定仪器时计算出K和A的原因。技术指标 1.热容量(能当量) 约10450J/K 2.外水筒容量 30L 3.内水筒容量 约2.3L 4.点火电压 24V 5.点火时间 6分钟点火 6.测量精度 符合国标GB/T213-2003 7.温度分辨率 0.0001℃ 8.使用环境 10-35℃(每次测定室温变化应≤1℃)相对湿度≤85% 9.电 源 220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