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建筑电动葫芦结构

发布日期 :2012-09-26 14:45 编号:1381181 发布IP:219.148.9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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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建筑电动葫芦在缩短机体与横梁轨道间距离上具有独特的结构,它非常适用于较低建筑物内使用,尤其适用于临时搭建的厂房内或者在其内需要扩大有效起升空间的场所。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低建筑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但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正常使用前应进行以额定负荷125%,起升离地面约100毫米,10分钟的静负荷试验,检查是否正常。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在使用中,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情况下使用。
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进口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公司主营产品:电动葫芦、群吊电动葫芦、手拉葫芦、手扳葫芦
本产品严格按国家3包执行,产品质量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承保,请放心使用。
公司:保定大力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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