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为了保护环境,污水处理站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保证屠宰加工厂污水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一级排放标准。
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和悬浮物含量较高,极易腐败,使接纳的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体缺氧,还会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质在无氧条件下分解,产生臭气,恶化水质。污水中带有令人不适的血红色和使人厌恶的腥臭味,若不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屠宰污水处理设备设计依据
甲方提供的资料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9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 GB50046-95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69-84
《水工砼结构设计规范》 SL/T191-9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GB50009-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2
肉联加工屠宰废水特征
肉类加工废水主要来自宰前饲养、屠宰、肉制品综合利用等排出的污水, 主要是屠宰废水。肉类加工废水的特点是含有大量的血污、油脂、蛋白、碎肉、畜毛、碎骨、内脏杂物、未消化食物、粪便和多种病原微生物, 肉联屠宰污水带有令人不适的血红色和使人厌恶的腥臭味, 悬浮物浓度很高,是一种典型的有机废水。该废水中一般不含重金属及有毒化学物质, 但富含蛋白质及油脂, 含盐量也较高。这些生产污水如不经处理直接外排, 将严重破坏环境, 污染地表水源, 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对肉类加工工业废水的排放单独制订了国家排放标准GB13457一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废水的排放, 必须符合此标准的规定。
生猪屠宰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思想和方法
该企业污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我公司拟采用隔油沉淀—混凝气浮—水解酸化—接解氧化—沉淀—过滤等工艺处理该废水。
隔油沉淀池 该废水中含有大量的小肉屑、碎内脏脏物、未消化的食物及粪便等污染物,悬浮物浓度较高,首先使这些物质在污水中自然沉降除去,以减轻后续处理负担。沉淀的悬浮物用泥浆泵打到浓缩罐。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油污,通过刮油机刮到砂滤池中,滤液用泥浆泵打回调节池,砂滤后的油污定期由人工清理。
采用混凝气浮方法
废水中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