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陈女士,手机:13612904415,QQ:1312199913 MSN:szchenxuan@live.cn接国家质检总局通知, 2011年8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根据《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中哥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方的纺织原料及制品、轻工、机械、电器设备、蔬菜、水果、汽车、化工、生毛皮及皮革等产品和哥方的咖啡、牛肉、猪肉、菠萝汁、冷冻橙汁、果酱、鱼粉、矿产品、生皮等产品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辖区企业出口至哥斯达黎加的产品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协定项下关税优惠待遇。
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对进口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进口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凭证。目前,除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外,我国可对外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有:海峡两岸框架协议(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和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等。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企业,应提高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意识,积极利用原产地优惠贸易政策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能力。专业办理欧盟产地证/CO/FORM A/FORM E/FORM F/FTA/FORM R/ECFA原产地证书,各大使馆加签(阿根廷、埃及、沙特、伊朗、阿联酋、土耳其等)商会认证,核销单,商检等,联系人:陈小姐 手机:13612904415,QQ:1312199913 MSN: szchenxuan@liv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