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CCC认证

发布日期 :2011-03-01 14:38 编号: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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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朔产品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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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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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范围及标准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电源电压高于36V和不超过1000V的(嵌入式、固定式、可移式)灯具、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镇流器、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申请文件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文件:
1)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2)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3)其他需要的文件。
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a.适用相同的标准;
b.使用相同光源;
c.使用同类的关键元器件见附件2;
d.防触电保护类别、外壳防护等级和安装方式相同;
e.结构相似;
f.同一生产厂生产。
对具体产品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详见附件1。

送样数量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后递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电感镇流器45个工作日,(需扣除因检验项目不合格,工厂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起计算)。
工厂审查后递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符合要求的不合格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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