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素磺酸钠

发布日期 :2020-11-16 12:05 编号:758769 发布IP:111.162.220.72
供货厂家
天津市盛富江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报价
1800.00元/个
库存
1000 个
联系人
杨 经理(先生)
电话
022-29338018
手机
13512226999
询价邮件
fjhg999@sina.com
区域
天津化学助剂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富民经济区C区二经路23号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758769.htm
一、 适应范围
1、 作为外加剂的原料,适应于各种现浇及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尤其是适应于商品混凝土、耐冻融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模板混凝土、滑模施工混凝土、防水混凝土。
2、 本产品可与其他基本外加剂复合使用,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二、 使用注意事项
1、 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参量,切记过量,超参后,可能造成凝结时间显著延长,甚至不硬化,按不同使用要求,可参照下列参量范围,结合当地实际条件,通过配比试验确定实际参量。
A、 作为减水剂原材料使用时,参量选用范围0.10-0.20%;
B、 作为缓凝、引气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20-0.30%;
C、 作为复合减水剂原料使用时, 参量选用范围0.05-0.20%;
2、 本产品缓凝作用随着气温下降而明显增加,温度越低强度增长越慢。
3、 本产品易溶于水(热水更好),可配成1-50%浓度的水溶液。溶解时,先将水放入容器内,边搅拌边加入木质素磺酸钠,切记快速倾入大量水中,以免结团或延长溶解时间,配制成溶液后,应在10天内用完,以防霉变。
4、 本产品对硬石膏或氟石膏为调节剂的水泥,可能出现假凝现象。使用前要求水泥品种适用性试验。凡作为混凝土减水剂原料使用前必须进行配合比试验,符合技术要求方可用于工程。
5、 对于引气量规定的混凝土,当引气量过大时,必须选择合适的振捣时间,或采用其他消泡措施,务必使含气量达到技术要求。
6、 加入本产品的混凝土需要蒸养时,则应适当延长静停时间或复合其它外加剂,减少木质素磺酸钠参量等技术措施,可防止强度下降或疏松等现象的发生。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木质素磺酸钙木质素磺酸钠木质素磺酸镁木质素磺酸铵木质素磺酸供应木质素磺酸钙天津木质素磺酸钠
 
相关木质素磺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