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万国企业网,企业免费发布产品! 请免费注册登录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

供货厂家
中企富贵会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邱金玉(先生)经理
手机
13911636662
询价邮件
767845@qq.com
发布日期
2023-12-15 00:22
编号
12812524
发布IP
111.194.216.173
区域
北京公司注册
地址
北京 丰台区 南三环东路27号院芳群公寓6号楼206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一、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单位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
2.经营单位章程;
3.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4.资金信用证明;
5.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6.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类型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两大类型,一类是出版物批发许可证、一类是出版物零售许可证,二者的关系如下:
1.办理类型不一样。出版物零售许可证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办理。而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只有企业才可以办理,个体户是没有资格办理的。
2.出版物批发许可证不需要实际场所,虚拟地址的公司就可以注册。
3.包含关系。出版物批发许可证是包含零售许可证的。所以说大多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的公司注册的都是批发许可证。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我国法律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出版物发行业发展规划须经科学论证,遵循合法公正、符合实际、促进发展的原则。
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相关出版物零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