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传播媒介(如互联网、宣传册或广告)或其他文件中引用认证状态时,应按乙方公开文件的要求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就获准认证的范围作宣传;
2、不做出或不允许有关于其认证资格的误导性说明;
3、不以或不允许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文件或其任何部分,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
4、证书暂停期间,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暂时无效,不得使用证书和标志继续宣传认证资格;
5、证书注销(证书有效期已到终止时间)或撤销时,按照乙方撤销通知和公开文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并将证书归还乙方;
6、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
7、不允许在引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暗示乙方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
8、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
9、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乙方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
10、对违反以上任一要求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