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带徒程序与管理
1.签订协议
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与继承人双向自愿选择,确立师承关系,签订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的《中医药技术人员师承教育协议》,明确师承学习时间、内容、双方职责及预期成效。
2.备案管理
将师承教育协议报管理单位(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同意并备案,师承时间自备案之日算起。
3.跟师学习
指导老师根据学术特点、专长特色及继承人实际情况确定继承人跟师时间、跟师学习的方式与内容,定期批阅继承人的跟师学习资料。
继承人要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完成跟师学习任务,定期跟师实践,撰写跟师笔记、读书心得、典型医案等师承学习记录,学习掌握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跟师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平均每月不少于8个半天。
4.考核管理
继承人师承期满,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并签署出师意见后,向管理单位申请出师考核,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出师考核。通过出师考核者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并可发放相应的出师证书。
出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跟师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指导老师学术观点和实践经验掌握情况以及中医药经典理论水平提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