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
适用对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申请项目包含: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产品运营及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 5、动漫产品 6、网吧、网咖 7、展览、比赛活动
文网文申请条件:
(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演出剧和表演类】文网文办理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游戏相关范围,根据各区工商局实际而定)2.法人、股东身份证、简历;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工商调档章程原件;
3.工商调档的章程;(应与新工商信息一致)
4.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大专以上,计算机相关);
5.域名注册证书;(应以公司名义注册,有效期半年以上)
6.服务器接入协议及资质;
7.申请表
8.房租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文网文办理流程:
网上提交——递交书面资料——通过后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