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巴基斯坦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的运行要求,自2019年起所有出口巴基斯坦的货物,需要在报关之前办理好中巴FTA原产地证。货物到达目的港,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
那么很多时候,无法确定船期,导致没有办法提前申办,如果开船后再办理中巴FTA产地证是否会有影响?
答:不影响,虽然有该政策,但是发布至今也并未强制性实施,所以目前出口巴基斯坦可以不填写产地证编号,所以开船后也可以正常申办中巴FTA产地证,不会影响清关。
——如果报关行需要您提供产地证编号,那么您也可以先做产地证预录信息先生成草件提取编号即可,待开船后信息确认后再发送审核出证。
中巴FTA产地证办理方式:
企业自己备案办理,如果没有备案资质,可以委托代理办理,填写FTA格式即可,其他无需操作。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以1%到1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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