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电器出口海关联盟办理什么认证?
家用电器家用电器是指用于清洁、烹饪、洗涤和洗衣、头发护理等的各种电器。这些设备包括炉灶、电熨斗、水壶、洗衣机、洗碗机、吹风机、空调和其他电器。
为了合法地生产、进口和销售这组产品,企业必须对其进行强制性海关联盟技术法规CU-TR/TR EAEU法规的EAC认证或EAC符合性声明
电器EAC认证规则
考虑到适用的海关联盟安全法规对各种家用电器进行强制性EAC合格认证。TR CU/EAEU批准的标准反映在技术法规中对欧亚经济联盟的所有国家都是统一的:
TR CU 004/2011 - 包括与低电压设备有关的安全标准。
TR CU 020/2011 - 定义了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的细微差别。
TR EAEU 037/2016 - 包含有关在无线电和电气产品中使用危险部件的限制。
各种靠电池或用电池工作的设备,其标称电压低于50V AC和75V DC,仅以TR CU 020/2011的EAC认证形式评估。
对于家庭中大多数有220V电源装置的电器应该根据上述两个技术法规TR CU 004和TR CU 020/2011同时颁发EAC合格证书。
根据TR EAEU 037/2016对于家庭中使用的电器还必须进行EAC符合性声明申报
批量生产家用电器的EAC声明和EAC合格证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1至5年。如果该证书/声明是为一批产品签发的,则不设置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