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 :2023-11-24 14:56 编号:12510706 发布IP:171.113.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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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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