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派遣业务的,须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后发放《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三年内有效。按照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发证机关应按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准予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项工作中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申请人。超过期限未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已按规定提交补充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