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产品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6P、16P检测项目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22 19:29 编号:12350310 发布IP:113.110.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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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二甲酸盐,英文名称:Phthalates,它是一类广泛使用的增塑剂,化工业的增香剂、成膜剂等,对塑料起改性或软化作用。邻苯二甲酸酯常被添加在塑料容器、包装材料、油漆、儿童玩具等多种产品中,用以提高塑料产品的柔韧性。

冷热冲击测试.jpg

二、哪些产品和材料可能包含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

邻苯二甲酸盐主要存在于塑料产品或含有塑料成分的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材料,令聚氯乙烯由硬塑胶变为有弹性的塑胶,起到增塑剂的作用。它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医用血袋和胶管、乙烯地板和壁纸、清洁剂、润滑油、个人护理用品(如指甲油、头发喷雾剂、香皂和洗发液)等数百种产品中。此外,邻苯二甲酸酯也可以用于非塑料产品中,例如皮革制品上的涂料。

以下是一些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消费产品类别:

a.食品包装

b.厨房用具

c.玩具

d.化妆品

e.医疗设备

f.电子产品

g.窗帘

h.洗涤剂

等等... ...

三、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的性质:

一般为挥发性很低的粘稠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于水,有毒。溶于大多有机溶液。

四、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有哪些危害?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二(2-乙基己基)邻苯二甲酸酯在2B类致癌物清单中。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盐对于人类的生育能力有着巨大的影响。可干扰内分泌,精子形态异常,严重的会导致睾丸癌,是造成男子生殖问题的“罪魁祸首”。增加女性患乳腺癌的几率,还会危害到她们未来生育的男婴的生殖系统。

塑料排水板1.png

五、各国或地区针对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管控法规:

1、美国法规:

1.1 联邦法规CPSIA

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PSIA)的Sect. 108规定了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任何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DBP、BBP每种浓度不超过0.1%。可放入口中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还需满足DINP、DIDP、DNOP每种浓度不超过0.1%。限值只针对产品中的可接触部位。

定义:儿童玩具:为12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儿童护理用品: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帮助孩子睡眠、进食、吮吸或出牙的消费品。可放入口中:如果玩具或玩具的部件任一维尺寸小于5cm,视为可以放入口中。

根据定义,鞋、袜、普通服装不属于儿童玩具或护理用品。用于3岁以下儿童的围嘴属于护理用品。值得注意的是,根据CPSC的常见问题解答,睡衣也视为护理用品,3岁以下儿童的睡衣必须满足邻苯二甲酸盐禁令。

1.2美国各州法规:

1.2.1 加利福尼亚州(加州)

(1) AB 1108。AB 1108是加州对于儿童玩具和护理用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法规,其限用物质和限值与CPSIA Sect.108是一致的,但针对的管控范围与CPSIA略有不同。AB 1108规定,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DEHP、DBP、BBP每种浓度不超过0.1%,但没有对玩具和护理用品的年龄限制。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护理用品,如果可放入口中,还需满足DINP、DIDP、DNOP每种浓度不超过0.1%。AB 1108没有关于“可放入口中”的定义,也没有豁免不可接触部件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

(2)加州65提案。加州65提案规定,任何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在未对产品所含加州已知的致癌或致生殖毒性的物质提出警示的情况下,让使用者暴露在这些有害物质中。所以,加州65提案实际上直接影响了在加州销售的多种消费品,包括纺织品、鞋类、电子产品、玩具、食品容器等。而政府公布的已知的致癌或致生殖毒性的物质已达到约900种,目前包括5种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DP、DnHP。但由于针对不同产品的和解协议中限制使用的物质和含量要求不同,关于服装、手袋、鞋类产品的和解案例,大多要求DEHP、 DBP、BBP每种浓度不超过0.1%;PVC雨衣的和解协议中要求DEHP、DBP、BBP、DIDP、 DnHP每种浓度不超过600ppm。这些产品都是CPSIA和AB 1108中未做限制的。

针对儿童玩具和护理用品的和解协议(BG07350969)中,要求DEHP、DBP、BBP、DIDP、DnHP每种浓度不超过0.1%。此案例中的定义:儿童玩具:为6岁以下儿童设计,供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儿童护理用品:为3岁以下儿童设计,帮助儿童睡眠、放松、装扮、卫生、进食、吮吸、出牙的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在加州销售的玩具和护理用品应同时满足CPSIA Sect. 108、AB 1108和加州65提案的要求。

1.2.2 华盛顿州

华盛顿的儿童产品安全法(Children’s Safe Product Act)中目前列出了66种高度关注的化学物质(CHCC),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酐和8种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盐除了CPSIA和加州65提案中提到的DEHP、DBP、BBP、DINP、 DIDP、DNOP、DnHP外,还增加了DEP。

如果儿童产品中含有CHCC,制造商必须根据以下条件向华盛顿生态部通报。

污染物:非有意添加的,不为意图增加某种功能性的。污染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反应中的副产物,未完全反应的反应物,分解产物等。作为污染物,浓度达到100ppm时,需要通报。但如果制造商已经有控制程序,且确实可以在实际生产中减少污染物的含量,则无需通报。

有意添加的物质:使产品组件达到预定性能而存在于产品中的物质。有意添加的物质浓度大于实际定量限(PQL)时,需要通报。如果工厂出于增加材料的可塑性、稳定性等原因,在儿童产品中添加了邻苯二甲酸盐,且浓度达到了PQL,则需要向华盛顿生态部通报。需要通报的生效时间根据制造商的年营业额及产品类别而定。

儿童产品定义: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化妆品、珠宝、穿着的服装(包括鞋)、汽车安全座椅,及设计或意图为帮助儿童吮吸、出牙、睡眠、放松,或对儿童喂食的产品。

2、欧洲法规:

2.1 欧盟REACH法规

REACH法规对消费品中化学物质的限制包括两个方面:高度关注物质(SVHC)和附件17。

2.1.1 SVHC中对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

REACH法规规定,如果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大于0.1%,供应商应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可获得的、确保物品安全使用的充足信息,这些信息至少应包括物质的名称。如果物品中SVHC物质含量大于0.1%,且总量大于每年1吨,则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截至2013年8月,SVHC已更新到144项,包括DEHP、DBP、BBP、DIBP、DHNUP、DIHP、DMEP、DPP、DIPP、nPIPP和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dipentylester、branched and linear共11种邻苯二甲酸盐。SVHC的相关要求不限于产品类别,针对所有物品。

2.1.2 附件17对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

REACH附件17第51、52款规定,儿童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DEHP、DBP、BBP浓度总和不能超过0.1%。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和护理用品,还必须满足DINP、 DIDP、 DNOP浓度总和不超过0.1%。相关定义如下:

儿童玩具:参照原88/378/EEC中的定义,设计或意图给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产品。

儿童护理用品:帮助儿童睡眠、放松、卫生、喂食或吮吸的产品。与美国不同的是,欧洲委员会的指引性文件提到,睡衣的主要功能是儿童睡眠时穿着而并非帮助睡眠,所以不算作儿童护理用品,无需符合邻苯二甲酸盐限制条例。而睡袋具有帮助睡眠的功能,算作儿童护理用品。

可放入口中:如果玩具或玩具的部件任一维尺寸小于5cm,视为可以放入口中。

2.2 土耳其法规

土耳其2012年10月的《第2012/30号产品安全和检验通讯》,对进口鞋类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开始管制。该要求已从2012年11月5日起生效。

受管控的鞋类产品包括:所有种类的男鞋和女鞋;所有种类的童鞋和婴儿鞋;所有种类的男女皆可穿的鞋;运动鞋、训练鞋和相近的鞋类产品;塑料鞋和拖鞋;在家穿的拖鞋和便鞋;鞋跟高于3mm的鞋。

受限制的邻苯二甲酸盐包括DEHP、DBP、BBP、 DINP、DIDP、DNOP,限值为0.1%。进口商需要提交授权实验室签发的证明该产品符合邻苯二甲酸盐要求的合格评定文件。所有的文件将提交给风险追踪控制系统,系统将随机进行抽查检验。

2.3 丹麦法规

2012年11月30日,丹麦环境部通告(BEK nr 1113),禁止进口和销售含有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 BBP、DIBP浓度超过0.1%的室内产品,以及部件含有这些物质且可能与皮肤或黏膜接触的产品。该禁令目前延迟到2015年实施。

3、中国和其他国家法规:

3.1 埃及

根据埃及的纺织服装安全和标签标准 ES7266-4/2011的规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 DNOP的浓度不得超过0.1%。对于皮革产品,ES7322/2011规定,皮革产品中的纺织品及合成皮材料中,邻苯二甲酸盐浓度不得超过0.1%。

3.2 韩国

韩国的国家统一标识-KC标识要求36个月以内婴儿使用的纺织品中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的浓度不得超过0.1%。

3.3 中国

正在报批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拟规定7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纺织产品中,PVC涂层和印花织物中DEHP、DBP、BBP、DINP、DIDP、 DNOP的浓度每种不得超过0.1%。

以下表格为各国或地区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管控法规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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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际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是有上百种的,暂时有23种邻苯二甲酸盐物质被认为是有害物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以及公司有不同检测要求,REACH 附件17、REACH SVHC 、ROHS、CPSIA、CA65、ASTM F963等等都对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作出了要求。也有人称为6P 、8P 、16P 、23P的测试。

以上表格为Phthalates(邻苯二甲酸盐6P/16P/23P)中的23种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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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邻苯二甲酸盐(Phthalates)检测标准或方法:

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方法已非常成熟,国内外都发布了检测标准。一般是用有机溶剂萃取后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M-MS)进行检测。

1、EN 14372 儿童产品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欧洲标准,采用索氏提取法)

2、EN 15777 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测试方法(欧洲标准,采用索氏提取法)

3、CPSC-CH-C1001-09.3 邻苯二甲酸酯测试标准作业程序(美国标准,采用溶解凝固法)

4、Health Canada Method C34 聚氯乙烯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加拿大标准,采用溶出法)

5、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 聚氯乙烯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中国标准,采用索氏提取法)

6、GB 24613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国标准,采用附录C:超声波萃取法)

7、ASTM F963 ASTM F963 美国材料和试验联合会(制定的儿童玩具安全性的标准规范(美国标准,采用ASTM D3421-75 索氏萃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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