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有限公司具体的区别是:
1、具有资格不同:
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就是资本额所登记的,万一发生任何意外,公司所承担的就是限于这个金额以内。
集团公司属下可以有三个或多个子公司,集团公司控有每一家下属子公司多少的股份,子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不是。另外就是很多时候,全部子公司都是有限公司而集团公司却不是。
子公司一般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算就可以,集团公司一般不会干涉子公司的日常运作,但是一般子公司的部分主要领导,往往是集团公司派过去担任。而且,集团公司一定是子公司的多数股东。
2、运营模式不同:集团公司规模大,可以利用多个有限公司的资源。有限公司都是独立运作的,只要达到每年的预算即可。
3、风险承担不同:集团及其他成员单位不因其中一个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而承担责任,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有限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负责并承担全部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2、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
3、闭性即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
4、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
5、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
6、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7、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