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集体所有制中心执照转让条件和要求

发布日期 :2023-11-22 21:04 编号:12360627 发布IP:221.216.1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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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民所有制企业

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是: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2、集体所有制企业

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

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一般指全民所有指企业将组织形式由全民所有制变为公司制的过程,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基本程序:

改制前,拟改制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登记,对企业所占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确认(如果之前办理过登记,则无需再办理登记)。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登记的机关为其主管国资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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