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攻略(附巴基斯坦税制综述)
巴基斯坦使用人民币支付俄罗斯原油有助于减少对美元的依赖。长期以来,美元一直是主导国际贸易和金融的主要货币,其地位也使美国在全球经济中拥有较大的影响力。然而,随着美国频繁使用制裁等手段干预他国事务,许多国家意识到过度依赖美元存在一定风险。通过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巴基斯坦可以减少受到美国制裁的影响,保护自身利益,并为其他国家树立了一个榜样。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实操攻略
海南境外投资备案全流程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37号文登记)【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商务部:商务部主要是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发改委:发改委主要是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外管局:外管局主要是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
(1)报送项目信息申请项目前期费用汇出:发改部门,外汇部门
(2)签署法律文件(如框架协议、增资协议、收购协议、投资协议等):交易方之间
(3)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国家或地方发改委
(4)商务部门核准(敏感类)或备案(非敏感类):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
(5)外管部门ODI外汇登记/37号文登记 :地方外管局
巴基斯坦税制综述
(1)巴基斯坦税法史
在巴基斯坦,联邦政府被授权对个人除农业收入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征税。有据可查的现代所得税税收制度可追溯至1860 年。当时,英国为结束因 1857 年独立战争引发的预算赤字,于1860 年首.次正式施行《1860 年所得税法》,该法案于 1865 年被废除。
《1886 年所得税法》是早期比较先.进的法令,其中对“农业收入”的释义与《2001 年所得税条例》相差无几,该项法案存续了32年之久。
《1918 年法案》对若干战时修正案进行了合并。《1917 年附加税法》引进了一个针对公司及其他实体超过50000 卢比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征税的累进制附加税法案,经《1920 年附加税法》修订后继续有效。此后,《1886 年所得税法》和《1920 年附加税法》被合并为《1922 年所得税法》,在巴基斯坦施行至1979 年6 月30 日。穆罕默德•齐亚•哈克在任职巴基斯坦军事管制首席执行官和军事委员会主席期间,决定施行新法,即 1979 年 7 月1 日起生效的《1979年所得税条例》。
《1979 年所得税条例》施行约 23 年,经历了大量总统法令、年度财政法案/条例、监管法令的修订,直至《2001 年所得税条例》颁布,并延用至今。
(2)巴基斯坦税收体制概述
巴基斯坦税收的主管部门为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会(FederalBoard of Revenue,以下简称“FBR”),负责制定和实施税收政策,以及联邦税种的征收和管理,下设所得税务局、海关、销售税务局、联邦消费税务局等机构,分别负责相关税种的征收和稽查工作。近年来,巴基斯坦政府为提高财政收入,不断扩大税基、加强税收征管,规定外国公司、外国人与巴基斯坦当地公司和国民享受同等税收待遇。省级税由各省财政部门负责征收,除少部分上缴联邦政府外,其余作为各省自有发展资金。
(3)宪法中关于税收的规定
联邦政府的税收、借款及提供贷款所得的全部款项均为联邦统一基金的组成部分。省政府的税收、借款及提供贷款所得的全部款项均为省统一基金的组成部分。省议会或省政府对于非本省制造或生产的同类产品,根据制造和生产地区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税。
国家财政委员会负责就下列议会授权征收的税收净收入在联邦和各省之间的分配事项向总统提出建议:
—所得税,包括公司税,但不包括对由联邦统一基金支付的报酬构成的收入所征收的税;
—销售税;
—棉花出口税以及总统规定的其他出口税;
—总统规定的国产税;
—总统规定的其他税。
总统在收到国家财政委员会的建议后,应根据该委员会依照相关规定做出的建议,以命令形式规定应分配税收净收入的份额。
任何有关对拨给任何省的全部或部分净收入实行征税或改变征税的法案或修正案,任何有关改变所得税条例已规定的“农业收入”的含义的法案或修正案,以及任何影响《宪法》第六编第壹章前述任何条款规定的对各省分配或可能分配款项原则的法案或修正案,若未经总统事先批准,一律不得在国民议会提出。
省议会可以通过法令,在议会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对从事专门职业、贸易、行业或受雇佣的人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