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开票么?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可以开发票吗?这就要分两种情况,临时性的和长久性的。
(一)临时性业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复: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偶尔一次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应该先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没有明确的处理流程,如果没有,可以直接自行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二)长期业务
如果开展的是长期业务呢?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所以,如果是需要长期开票的业务,一定要及时变更经营范围,否则很容易被罚。那么,超出经营范围开出的发票,会不会被认为是虚开的呢?
根据国务院第587号令第22条的规定,为他人、为自己或者让他人为自己,亦或是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但是,这里强调的是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而不在于超出在营业范围之外。另外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因此,对于真实发生的业务可以开发票,不限定是否在经营范围之内。但如果是发生的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而开具发票,则会被认为是虚开发票。
在变更经营范围前,企业必须要符合这4个条件:
1.拟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有与拟增加的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住所或经营场所;
3.有与拟增加的经营范围相符合的注册资本;
4.拟增加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用语所表述的内容相一致。
变更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3.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其他所需资料。
如果不变更经营范围,那么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还能开票么?有什么隐患么?一起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