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3年5月11,新疆银保监局发布三则****公告显示:因将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编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套取劳务费等多项违规行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被处罚款81万元;该支公司经理葛**被处罚款20万元;该支公司经理助理刘**被处罚款4万元。
具体违规事项如下:
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行为:
一、将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2022年1月-2022年2月期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将115头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涉及保险单38份、保费47790元。
二、编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套取劳务费。2021年6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以人力资源服务费名义虚列劳务费31.54万元,用于赔偿出租方喀什某集装箱钢结构有限公司集装箱损失。
三、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2021年4月-11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将阿图什某货物运输公司等部分无保险中介资质的车商渠道业务,虚构为个人代理人阿某的代理业务,套取手续费51万元,并以现金方式支付至上述运输公司。
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在未经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核准情况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于2022年一季度擅自将营业场所搬迁至“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天山东路40号1幢2楼”。截至调查日(2022年8月24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图什市支公司仍未向分局申请变更营业场所,分局未下发批复。
2019年5月-2022年3月,葛**任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经理,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
2021年10月-2022年3月,刘**任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经理助理,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违法违规行为,负管理责任。
综上,新疆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决定作出如下****:
1.上述将公牛(育肥牛)当做政策性奶牛承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1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葛**、刘**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2.上述编制提供虚假财务资料套取劳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葛**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万元。
3.上述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葛**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万元。
4.上述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阿图什市支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分局决定对葛**、刘**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